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待遇(二档、三æ¡?
发布时间ï¼?017-09-04 09:29 浏览æ¬?/p>
一ã€?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无门诊个人账户,可以自行选定本市社康中心或医院就è¯?少儿医保14周岁以下可选定本市一家二级以下的定点医院)在选定社康中心或医院发生的门诊费用按以下规定处理:
1ã€?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的,分别ç”?span style="color:#ff0000;">社区门诊统筹基金æŒ?0%å’?0%的比例支ä»?
2ã€?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单项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的,由社区门è¯?span style="color:#ff0000;">统筹基金支付90%,但较高支付金额不超è¿?20å…?
3ã€?参保人因病情需要经结算医院同意转诊到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或在非结算医院发生的急诊抢救门诊费用,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本条ã€?span style="color:#ff0000;">第二项规定支付标准的90%报销ã€?/span>
二ã€?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支付给每位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的门诊医疗费用,总额较高不得超过1000元ã€?/span>
三ã€?门诊输血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支付70%ã€?/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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